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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塔网络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大众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03MA3672M52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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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秋萍 |
身份证 |
360***********2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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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综罚字〔2024〕8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江西金塔网络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大众分公司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编号5)的行政处罚标准“一般”程度:“给予警告,并处 3000 元以上 9000 元以下的罚款”量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编号5)的行政处罚标准“一般”程度:“给予警告,并处 3000 元以上 9000 元以下的罚款”量罚。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元,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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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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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
2099/12/31 |
2027/08/15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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