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7 日,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南昌市文物局)组织全市文物系统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本次活动由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旅厅(江西省文物局)主办。南昌市本级及各县区设分会场,市、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直属文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中层以上干部共200余人参加本次学习。
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兼秘书长陆琼结合工作实际,从专业角度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让学习者感受到 “法为何改”,更领悟到 “法应何为”,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筑牢了根基。
专题学习结束后,全市文物系统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将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指引,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与维护,确保文物安全。同时,探索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充分挖掘南昌文物资源的文化内涵与旅游价值,将文物资源转化为文旅优势,打造具有南昌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让文物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南昌的历史文化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坚实力量,书写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事业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