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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浩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08MA3AEFUL1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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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华 |
身份证 |
440***********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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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综罚字〔2025〕15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 |
当事人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业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 5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 1 万元的,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出版物3本,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
1.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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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2099/12/31 |
2028/03/31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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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