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所属领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1 | 南昌俊晨印刷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11MA3ADJNQ3Q | 龙国军 | 身份证 | 360***********211X | (洪)文综罚字〔2024〕44号 | 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 当事人未获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承接印刷出版物,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适用说明第六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给予当事人处没收违法所得7931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 1.5 | 0.7931 | 2025-05-30 | 2099-12-31 | 2028-05-30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其他领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