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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行政处罚公示

2025-07-14 点击量:

序号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2] 行政相对人类别 [3]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4] 违法行为类型 [5] 违法事实 [6] 处罚依据 [7] 处罚类别 [8] 处罚内容 [9]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12] 处罚决定日期 [13] 处罚有效期 [14] 公示截止期 [15] 处罚机关 [16]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7] 数据来源单位 [18]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9] 备注 [20] 所属领域 [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2] 工商注册号 [23] 组织机构代码 [24] 税务登记号 [25] 事业单位证书号 [2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27] 法定代表人 [28]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29]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0] 证件类型 [31] 证件号码 [32]
1 南昌市青山湖区新圆点网络中心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60111MA3670A85F 黄容华 身份证 350***********4540 (洪)文综罚字〔2025〕94号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及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南昌市青山湖区新圆点网络中心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及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1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元,并处罚款1000元;对你(单位)一年内接纳未成年人2次共5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元,责令停业整顿15天(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6日)。 0.1 0.002 2025/07/01 2099/12/31 2028/07/01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1360100343174360P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1360100343174360P 文化旅游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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