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局,相关文化企业:
为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增强我省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根据《江西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赣文产字〔2014〕9号),我厅决定组织评选第六批江西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凡符合《江西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文化企业均可报名参评。
二、评选步骤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化局按照《江西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的原则,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并审核相关材料,每个地区报送1-2家,并根据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的审核推荐意见。
2、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初审名单,报评审委员会。
3、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候选名单。
4、对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评估,在媒体上予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并授示范基地牌。
三、评选要求
1、申报企业需提供《第五批江西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表格可从省文化厅网站下载)、企业发展情况的文字材料及相关凭证材料。
其中企业发展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企业的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从业人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②企业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动作用及品牌影响力情况; ③企业在内容、技术、模式、业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业绩; ④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相关凭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②企业最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③开户银行开具的有关企业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④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⑤企业近3年来(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所获国家级和省级奖励、荣誉和扶持情况。
2、请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份),于2015年7月30日前寄至文化厅文化产业处(报送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发至jxwhcyc@163.com)。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89号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朱术来
联系电话:0791—86266887(兼传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