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所属领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1 | 江西华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11MA7M7WF27M | 毛日旭 | 身份证 | 362***********0635 | (洪)文综罚字〔2025〕98号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 当事人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自行复制了纸质版侵权作品80本,并通过专升本培训班向学生附送发行了44本,其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出版物市场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j给予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36本,并处18000元罚款 | 1.8 | 0 | 2025-09-04 | 2099-12-31 | 2028-09-04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没收物品 | 其他领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