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所属领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 1 | 江西天恒印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11MA37P68C0J | 刘建华 | 身份证 | 362***********1019 | (洪)文综罚字〔2025〕19号 | 印刷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 江西天恒印务有限公司印刷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予以处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参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文旅综执发[2021]11号)第十三条第四项量罚。 | 责令停产停业;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停业整顿3天,没收出版物14518本,减轻处罚,罚款20000元 | 2 | 0 | 2025-09-29 | 2099-12-31 | 2028-09-29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没收物品 | 其他领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