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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6-06 点击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0日至8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项巡察。11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委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牢抓实整改工作
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完成问题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努力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统一思想认识,严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
一是
迅速统一局党委班子思想。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局党委书记要求班子成员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组指出问题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会上,大家形成了共识,一致认为,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完全符合我局实际。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积极诚恳的态度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
二是
层层动员部署。及时召开了局系统巡察整改工作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局属各单位又将全局整改工作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了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层层发动,我局上下政治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一是
迅速成立了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由局党委书记担任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二是
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部署,亲自抓推动,亲自抓落实,逐一听取各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三是
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承担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领导责任。深入基层单位调研督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逐级传导压力,要求分管单位采取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有效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层层落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
研究制定了《中共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反思,深刻剖析原因和教训,将反馈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3大方面15个问题和整改建议,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将整改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实到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局属单位负责人。对整改工作定期调度,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对整改问题逐个“挂号”,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二是
查找问题根源,启动问责机制。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
狠抓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将问题整改工作与谋划文化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和推动工作,使各项工作有新变化和新突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规则》等8项制度。
二、以坚决的态度,不折不扣把问题整改到位
对巡察组指出的3大方面15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整改,纠正违规资金66.62万元;建立完善各种制度8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2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
.针对“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
建立了《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规则》《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议事规则》《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督查工作制度》等规范性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检查督导,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落实,全面履行文化行政管理职能。
(2)
责令扶贫支教项目落实不力的局属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并对项目持续跟踪督导;同时,举一反三,对局机关扶贫点进行了自查,确保项目和政策落实。
2
.针对“工作推进不力,大额专项资金项目督导不彻底”的问题
(1)
全面督促了“扶持文化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度,截至目前,推进不到位的项目已全部完工;制定措施防止项目推进不力问题发生,严格按照《关于南昌市扶持文化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批复》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监督,对未按时完工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追责。
(2)
向各县区文化部门进行了通报了有关县区公共文化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均衡的问题,同时抄送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巡察点名的县区开展了重点督导检查,严格要求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规范报账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各县区追究了有关问题责任人的责任。
(3)
对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评估,严格执行奖补政策,向市财政局提交验收材料;制定了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考核,定期开展专项资金的督导检查,加大专项资金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效益。
3
.针对“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
加强了市文化艺术中心干部配备,已配备3名中层干部;撤销了市文化实业总公司、豫章书店、文物书店。
(2)
召开了文艺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精品生产的建议意见,明确了创作方向;加强学习交流,借鉴其它地区成功模式,吸取先进的组织精品生产的经验;全力打造和推出具有南昌特色的文艺精品,近期根据南昌本土真人真事,重点组织创作大型采茶戏《郝仁好事》和歌舞剧《八大山人》,打响本土艺术品牌,争取获得国家级的奖项。
(3)
对我市专业艺术人才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认真分析了我市艺术人才队伍存在的总量小、总体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市艺术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建议,努力推进我市文艺繁荣发展。
4
.针对“执行上级决策不彻底,简政放权措施不实”的问题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渡期间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17〕554号)精神,我局严格按照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在与市行政审批局交接的过渡期间,暂时保持审批事项、流程、人员现状,我局认真做好了审批事项的衔接和移交工作。
5
.针对“‘三重一大’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
认真贯彻执行制定的《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议事规则》,规范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求局属各单位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
对重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或报请上级批复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反省,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不全的当事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要求确保会议内容记录齐全。
(3)
严格重大重点项目遴选,做到讨论充分、科学决策,确保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要求局办公室严格把关重大重点项目的提请研究,调研不够充分、科学依据不足的项目不予上党委会研究。
6
.针对“宗旨意识不强,服务基层干部群众有缺位”的问题
(1)
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职工关心,强化各单位各处室宗旨意识,要求有关部门对涉及干部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的职称、工资、五险一金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告知,依规办理;就局属单位一名职工反映职称评定问题,该单位主要领导及时主动了解情况,讲解相关政策,并走访了其家庭,帮助解决了实际困难。
(2)
对局门户网站页面进行了优化,规范了局网站受理投诉咨询处理工作,并增设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平台链接;各文化开放场馆制定了便民服务举措,开通了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方便群众从网上获取文化服务信息和办理有关事项;建立了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更好的服务市民群众。
7
.针对“工作业务不熟,文化综合执法不当”的问题
(1)
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重新梳理了最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适用法律法规,指定专人对引用的法律条款进行审定,确保执法支队办案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得当。
(2)
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严格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要求按照相关条款依据行使权力。
(3)
对个别文化市场执法案件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8
.针对“工作作风不实,履行相关工作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1)
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采取科技监管手段代替人工,大力推进了各县区安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系统;缩短了举报流程,局机关二级平台收到12345市长热线一级平台举报信息后,直接传达至市执法支队三级平台,分类下发到各县区文化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处理;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巡察频率,一旦发现接受未成年人监管缺位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2)
强化电影放映单位监管,制定了电影市场检查实施方案,加大巡察力度,全面检查由每年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并增加重点影片播映、重大节假日的检查次数;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强对售票系统的监管,严防售票双系统的违规行为。
(3)
强化文物监管,制定了《南昌市不可移动文物巡查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区进一步深化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制度,层层落实文物保护监管责任,不断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文物保护巡察,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违规行为。
(4)
强化“黑电台”监测查处,加强了与无线电监测部门的沟通,发挥部门合力,文化执法部门第一时间获取无线电监测部门发现的黑电台信息,并联合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加强自主监测能力,进一步发挥了监测中心监测作用。
(二)党的建设方面
9
.针对“党的组织建设严重缺失,基层党组织一度虚无涣散”的问题
一是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及时明确负责人;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党小组,并按照要求认真开好了党小组会;三是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及时填写情况报告表,并做好备案;四是加强了党支部班子考核,2017年底对各基层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10
.针对“党的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
出台了《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检查结果纳入支部班子成员个人考评、奖惩、选拔任用、交流的重要依据;开展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基础工作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2)
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履职谈话,并要求认真做好学习教育活动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
对党费收缴不及时的党支部的负责人进行了履责谈话,并要求局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每月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11
.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
(1)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了“三会一课”每季度报备制度,并对开展情况进行公示;把“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党支部每年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书记带头每年至少要上一次党课,“三会一课”学习形式要多样化,开展好党员活动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落实全程留痕制度,学习记录要做到符合规范;对为应付巡察突击补会议记录的个别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支部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2)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了局领导班子对民主生活会制度学习,认真领会相关要求,提高政治意识;高质量开好了2018年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既有辣味,又增强了团结,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12.“选人用人”和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
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了《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才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培养和发展壮大文化人才队伍;优化局系统科级干部年龄结构,继续大力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在近期分批次开展的科级选任工作中注重选拔了年轻干部,并做好对后备干部的考察建档和培养工作。
(2)
分批次开展了干部选任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空缺比例已下降为15.9 %。
(3)
对局属单位超职数配备1名科级干部问题,因两名科级干部即将退休,年龄较大,不适合交流,因此拟采取到龄退休自然减员的办法消化(2018年10月自然消化)。
(4)
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选任政策法规学习和宣传,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凡是干部提任,必须严格履行提任手续;干部选用任用过程中,不得采取“二次推荐”;规范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及表决方式。
(5)
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秩序的通知》和《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交流任职人员调动暂行规定》规定,规范我局进人秩序和科级干部交流任职,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3
.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
(1)
继续加大了局属单位干部选拔力度,配齐配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优化了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同时对于副县级单位主要领导的配备,也积极向市委及市委组织部推荐。
(2)
强化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局党委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班子、带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文化建设各项工作中,督促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对局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处室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处室及分管的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将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党委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工作述职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
(3)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责令巡察指出的存在管理问题的个别局属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14
.针对“执行中央
‘
八项规定
’
精神不严”的问题
(1)
对个别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追缴了违规发放的资金,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在局系统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的专项清理,坚决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和“私车公养”等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2)
责令违规报支出差补助和无关费用的有关单位当事人退回了相关费用,并追究了有关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了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外出考察、培训等出差事项的审批和报销流程,严格差旅费报支审批、审核手续,并下发至局属各单位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5
.针对“一些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
责成项目调概幅度过大的有关局属单位进行了认真反思,并制定了防范措施:加强工程项目的前期勘测,反复论证研究,严格把关工程各个环节,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科学开展项目工程的能力,层层把关,防止类似情况反生。
(2)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局属单位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指定了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工程项目不经政府采购程序或政府采购不规范等行为;加强局属各单位对政府采购规定的学习宣传,邀请了市财政局专业人员对我局系统政府采购进行辅导;责令个别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代理账户问题的有关单位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严肃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3)
规范局属单位房产租赁程序,根据市直行政单位方案,制定了《局属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暂行办法》,并开展了对局属单位房产租赁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拥有房产且需租赁的局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申请拍租。
(4)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我局制定的《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有针对性的内部审核,严格要求执行“收支两条线”,把严资金支出关,杜绝报支混乱等问题;组织局属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管理教育培训,以提高财经纪律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严肃处理了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相关单位责任人,其中两人被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强化了局党委对局属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定期组织开展投资的监管与跟踪,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个别局属单位投资利润未进财政专账、账目历史遗留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责令健全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
(6)
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我局制定的《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文化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滞留等问题发生,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市文广新局巡察整改监督联系方式:电话0791-83986887;邮政信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0817室市文广新局巡察整改办 邮政编码:330038。市委巡察组联系方式:电话 0791- 83885166。
中共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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