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维珍天使酒店国体店、维珍天使酒店万达广场店、维珍天使酒店珠江路店银树叶级旅游饭店资格的公告
经南昌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决定:取消银树叶级旅游饭店维珍天使酒店国体店(标牌编号3620061,营业执照名称:南昌维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维珍天使酒店万达广场店(标牌编号3620066,营业执照名称:南昌维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维珍天使酒店珠江路店(标牌编号3620067,营业执照名称:南昌享遇印象青年公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资格。
特此公告。
南昌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