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昌 市 财 政 局
文件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洪财教〔2010〕29号
关于下达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
建设项目控制数的通知
区财政局、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支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关于下达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控制数的通知》(赣财教[2010]2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控制数共 个,其中: 个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中心是指街道办事处独立设立的文化活动中心或活动室),支持其添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书架、图书、乐器、音响等基本业务设备购置; 个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室是指社区独立设立的文化活动中心或活动室),支持其添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桌椅、书架、音响等基本业务设备购置。
请各区财政局、文化局按控制数的120%于
附件: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控制数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教科文财务 文化中心 控制数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免于公开
南昌市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