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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处室 |
对接单位 |
第一阶段
调研宣传 |
第二阶段
完善方案 |
第三阶段
具体实施 |
第四阶段
检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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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和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机制 |
局文化产业处 |
市发改委 |
7月20日前,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配合单位进行调研、协调,并进行动员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
8月6日前,各牵头部门必须完成《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并下发执行。 |
8月至10月,各牵头部门对照〈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
10月份以后,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对执行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并准备迎接市对接单位、市效能办检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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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 |
局组织人事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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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 |
局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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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新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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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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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效能办 |
市效能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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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营造服务创业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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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与党支部 |
市直
机关工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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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各牵头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好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在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前将前阶段工作小结和资料报送局效能办。
2、各阶段必须建立工作台帐,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实施工作中完善相关措施和制度。
3、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服务大局为重;要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