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社字[2011]4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和维护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文化部门要把加快推进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惠民工程、文化工程来认真对待,切实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确保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如期完成。现再次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清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面临的紧迫任务,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思想认识。
从省发改委、省文化厅检查和市发改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督导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中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个别地方整体推进缓慢,有些地方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开展相关准备工作,离工程实际建设要求还有较大距离,如对省里提供的文化站建筑样式的选择没有进行,选址、编制具体施工计划等工作没有开展等等。从各地上报的建设进度月报表和我们随机的检查情况来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开工率低,总体进展缓慢,离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差距较大。
近日,省政府孙刚副省长专门听取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情况汇报时强调,全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三保一弘扬”的高度,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如期实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意图,切实改善农村文化设施条件,不断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孙刚副省长要求全省务必要按照既定的工程推进时间,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地下基础部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目标。各市、县(区)政府要切实按照孙刚副省长的要求,充分认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和监管重任,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尽早发挥投资项目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各级文化局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加强检查和督导,积极创造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有利条件;各项目建设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要主动承担项目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以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的实际行动,克服各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千方百计保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按期完工。
二、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创造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有利条件。
加快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对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使中央这一惠民工程真正成为我市广大农民群众的满意工程,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创造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的有利条件。要明确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措施。要落实建设用地,由地方政府无偿划拨;要降低建设成本,尽可能减免各种建设配套费用,尽可能免收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从支持农村公益文化事业发展的角度减免或免收所涉及的服务性收费。
三、规范操作程序,落实部署要求。
为加强对我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的通知》(洪发改社字[2010]85号)等有关文件通知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具体工作:
1、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务必将中央补助和省里配套的建设资金全部用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要求,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到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确保工程进度,切实发挥中央投资的拉动效应。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是对已下达中央投资和省基建投资计划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的要求。各地务必严格按照这一时间要求,规范操作,不得拖延工期,影响建设进度。
3、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实施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按照省发改委、省文化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发改社会字[2008]2153号)的要求,具体组织工程的实施。不允许擅自改变建设风格,确保乡镇文化站建设的功能到位。
4、切实抓好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要求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县(区)文化局要会同发改委、纪检监察部门,对工程建设的实行监督检查。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约束机制。
为加快推进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将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每月将工程进度汇总报送省文化厅,反馈给市发改委。
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地方,省文化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违反工作要求的地方和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1、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作为对市县政府六项考核中的文化事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期完成这一工程建设的地方政府2011年文化事业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并把完成这一工程建设的情况作为年终对市县文化部门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2、对3月底前还不能动工建设的项目,由省文化厅协同省发改委,予以上报调出投资,核减项目。
3、对不能按期、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的县(区),从2011年起暂停对该县(区)的各项文化专项补助资金的安排。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社文 乡镇综合文化站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3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