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社字[2011]8号
关于参加首届华东六省一市新创红歌大赛的
通 知
各县(区)文化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群艺馆: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华东地区群众文化交流,华东六省一市文化厅(局)将共同主办首届新创红歌大赛,由各省市选拔优秀节目参加于6月中下旬在浙江省玉环县举行的新创红歌总决赛。
江西是红歌的故乡,有着雄厚的群众性红歌演唱基础。参加华东地区新创红歌大赛,是一次展示江西红歌创作新成就、新水平,大力传播江西优秀红歌的好机会。省文化厅自3月开始,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秀新创红歌比赛。为此,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新创红歌选拔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节目要求:
1、必须是原创歌曲,原创作的但没有参加过全国重大比赛并获奖的歌曲可以参赛;
2、必须有1首歌曲是以革命圣地、纪念地、遗址、老区为题材创作的;
3、报送的参赛节目录制光盘必须是DVD,如确定参加华东总决赛的节目伴奏带一律使用CD;
4、各县(区)必须报送2首参赛歌曲。开发区原则上不做具体要求。
二、形式要求:
1、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对唱、重唱、小组唱、表演唱及组合等,各地可以根据节目需要进行编排、组队;
2、表演唱、组唱等集体表演节目的参赛人数,严格控制在15人以内。
三、演员要求:
年龄不限,但必须是非职业歌手。
四、时间要求:
1、各县(区)须在4月中旬前完成新创红歌的创作、排演,并录制成光盘,报送市群众艺术馆;
2、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将组织专家组对参赛歌曲进行评选;
3、全省红歌赛不进行集中比赛,但4月底要完成报送参赛节目光盘。
4、5月中旬前,对确定推荐参加华东地区红歌总决赛的歌曲进行精加工,重新录制光盘,报送省群艺馆。
此次优秀新创红歌赛是我市纪念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希望各县(区)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创作,力争推出一批具有南昌特色、全国水准,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歌曲。
光盘报送:南昌市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欧阳峰 联系电话: 8879298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社文 红歌 大赛 通知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