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阳光娱乐场所”评选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全新的面貌迎接“七城会”,构建文明娱乐环境,打造健康娱乐品牌,提升我市娱乐行业社会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决定在全市娱乐场所开展2011年度“阳光娱乐场所”评选活动。
这次活动,皆在倡导阳光管理、阳光经营、阳光服务、阳光消费。本次评选活动由娱乐场所自荐和县(区)、开发区(新区)文化部门申报相结合,经媒体公示后推出。评选活动自2011年3月至9月分推荐、复合、公示、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评选内容包括遵纪守法、证照齐全、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管理完善、文明经营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