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
省文化厅发布“关于参加首届华东六省一市新创红歌大赛的通知”(赣文社字【2011】7号)后,各地认真组织、精心挑选,共向省文化厅推荐歌曲44首,经组织相关专家认真评选,下列歌曲获得推荐资格:
1、《中国红歌我爱你》 南昌
2、《映山红的家乡》 赣州
3、《连心桥》 吉安
4、《好一湖清水》 新余
5、《春雨潇潇的季节》 上饶
6、《在水一方》 南昌
推荐歌曲代表江西、展示江西形象和艺术水平。因此,有关单位要认真编排,提高观赏性。力争在比赛中获得好成绩。
根据比赛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要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的比赛要求组织演出队伍;演员必须是非职业歌手;表演唱、组唱等集体表演节目的参赛人数,严格控制在15人以内;节目伴奏带一律使用CD,重新录制光盘(一式二份)。
二、经费开支:
参赛队由省文化厅统一组队。大赛组委会负责每个参赛队(共50名,含正副领队各一名)落地浙江之后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往返路费自理。超出人员费用自理。
三、其他事宜
请各参赛队在6月4日前将节目相关资料(包括曲谱、剧照、节目介绍、演员介绍)以电子文档形式交江西省群众艺术馆(有关参加总决赛事宜另行通知)。
光盘报送:江西省群众艺术馆(南昌市八一大道268号)
联系人:朱玉华 联系电话:0791-6291423
邮 箱:zyh2626@126.com 邮 编:33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