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社字[2011]16号
各县(区)文化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群众艺术馆:
为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充分展示南昌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团结拼搏、奋力崛起,建设文化大市、文化强市的美好愿望,充分彰显新时代南昌人民的蓬勃朝气和青春热情,努力营造快乐、热烈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群众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经研究决定,将于6月举办“舞动洪城新乐章、喜迎建党90周年”南昌市广场舞蹈大赛。现将比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舞动洪城新乐章 喜迎建党90周年
二、主办单位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三、承办单位
南昌市群众艺术馆 红谷滩新区社发局
四、比赛时间
初赛:2011年5月(由各地自行安排初赛时间)
决赛:6月10日上午8:30
五、比赛地点
初赛在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文化广场
决赛在红谷滩新区秋水广场
六、比赛要求
1、在初赛的基础上,每个县(区)、开发区(新区)从中选拔1—2支舞蹈队伍参加全市决赛。
2、每支参赛队伍人员要求40人以上,男女不限。各参演队伍形式要求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具有时代精神。
3、每支参赛队准备2支广场舞蹈(一支以市群艺馆培训的广场舞为必选,另一支舞蹈为自选),每队表演时间不超过9分钟。
4、参赛作品成品舞、创编舞均可。舞蹈种类不限(民族舞、现代舞、健美操、爵士舞等等),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在此基础上,特别鼓励能体现南昌人民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反映喜迎建党90周年的作品题材。
5、各参赛队伍认真填写《参赛节目申报表》(见附件)以及音乐碟(单曲单碟),于5月25日前交至市群艺馆培训部,联系人:罗雅云、曾惜,联系电话:8511283
七、比赛奖励设置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附件:1:“舞动洪城新乐章、喜迎建党90周年”南昌市广场
舞蹈大赛参赛节目报名表
2:“舞动洪城新乐章、喜迎建党90周年”南昌市广场
舞蹈大赛参赛节目评分标准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社文 广场舞蹈大赛 通知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印发
(共印18份)
附件1:
“舞动洪城新乐章、喜迎建党90周年”
南昌市广场舞蹈大赛参赛节目报名表
选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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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1 |
节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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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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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舞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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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时长 |
(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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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类别 (请在相应空格内打“√”) |
民族舞( ) |
民族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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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舞( ) |
现代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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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操( ) |
健美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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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舞( ) |
拉丁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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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舞( ) |
爵士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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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舞种( ) |
其他舞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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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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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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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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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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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请于5月25日前报前交至市群艺馆培训部,联系人:罗雅云、曾惜,联系电话:8511283
附件2:
“舞动洪城新乐章、喜迎建党90周年”
南昌市广场舞蹈大赛参赛节目评分标准
一、常规分(100分)
1、舞蹈整体编排合理、完整,舞蹈主题健康、较好地反应活动主题,符合时代特点。(20分)
2、舞蹈动作规范,整齐;编排、表演形式新颖。(20分)
3、动作流畅协调;表演者台风端正,不跳错动作,不走错队型,突发情况处理得当。(20分)
4、舞蹈表演具有良好的表现力;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能与观众产生强烈的共鸣。(20分)
5、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及舞蹈主题。(20分)
二、附加分(根据评委讨论决定)
参赛节目是本参赛队原创的将给予加分(5分)。, ,
注: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为:常规分+附加分=参赛队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