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检验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集中整治活动成效,强化各项工作的推进,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对全市“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开展督导的工作方案》和局《“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3月上旬对全局集中整治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任务
了解掌握局属各单位集中整治活动学习动员阶段的开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发现并解决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下一阶段工作。
二、督导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督导时间
督导时间安排在3月3日至3月10日(如有变动,另通知)。
四、督导内容
(一)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否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相应责任分工;
(三)是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是否向社会公布了活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以及本单位领导对集中整治活动的认识和重视情况,本单位效能办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的熟悉情况,本单位干部职工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知晓情况;
(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举措及成效,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五)对开展好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五、督导方式
督导工作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如下:
(一)听取汇报;
(二)查阅资料;
(三)随机抽查;
(四)实地走访;
(五)反馈情况:督导结束后,督导组要向被督导的单位反馈情况,尤其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六、督导组组成
督导工作由局纪局监察室牵头组织,组成两个督导组。人员从局纪局监察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支部抽调人员组成。局纪局书记阎志强为总负责人,第一督导组负责人由局纪局书记阎志强担任,第二负责人郭俭良副局长担任(分组情况另行安排)。
七、督导工作要求
(一)各督导组要认真细致地开展督导工作。既要全面掌握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收集好的经验和做法,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找准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注重实效,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力戒走过场,务求督导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严明工作纪律、廉洁督导。
(二)要充分运用督导工作成果。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形成书面督导材料,包括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等。
(三)本次考核将进行量化打分,分数记入集中整治活动年底考核成绩中。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要对照此次督导的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四)局机关各处室要按照“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按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按督导要求,总结集中整治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书面材料于2012年3月10日前报局纪局监察室。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