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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2012-06-01 点击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我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进行干部作风的自查自纠。为切实落实本阶段的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活动的开展,现对第二阶段整治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任务

(一)深入思想分析,认真查摆问题。一是认真自查。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洪效字〔2012  号和办〔20127号文件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意识、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和纪律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征求意见。4月中旬前,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评议。4月底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

(二)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进行整改。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实事求是,具有针对性,是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防止面面俱到,上下照抄,用一般性问题掩盖实质性问题。五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每个工作人员要根据单位提出的评议意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二、几点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完成好自查、征求意见、开展评议、自我整改等各项规定任务,个人要形成个人自查材料,单位要形成单位自查材料,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5月底前,各单位要将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单位自查材料上报局效能办。

(二)加强督查。局效能办办将不定期地对各处室、各单位的作风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同时不定期地进行暗访,并将督查、暗访情况进行通报,责成相关处室、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

(三)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继续抓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理论水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开门整治,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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