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社字[2012]28号
各县(区)文广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非遗中心:
传统节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内容。为加强传统节日的保护、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生活,近期,文化部下发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部署2013年春节期间文化活动及推荐春节文化特色地区的通知》(办非遗函[2012]553号)。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文化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利用春节、元宵文化内涵,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全面展示春节等传统节日文化的独特魅力,唤起民众参与传统节庆文化活动的热情,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民众、融入生活。
各地要依照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经费、筛选推荐申报全国春节文化特色地区,并筹备参加全国“春节文化摄影(DV)优秀作品评选”活动。春节文化特色地区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成册一式四份(含电子光盘)送交市非遗中心。市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我市春节文化特色地区报省文化厅,再报文化部。
附件:《文化部办公厅关于部署2013年春节期间文化活动及推荐春节文化特色地区的通知》(办非遗函[2012]553号)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2年12月26日
主题词: 春节 文化活动 通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2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