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社字[2013]13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制环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40份)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制环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昌市创建指挥部法制环境创建工作部《关于印发<南昌市法制环境创建工作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法创发[2013]1号)要求,为推动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制环境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按照“全面升温、全力攻坚、全民发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夯实基础、攻克难点,展示特色、打造亮点,强势推进创建行动,大力整合文化资源,最大限度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提高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优化城市品质,为打造成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 工作目标
以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及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为活动载体,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着力改善文化环境面貌,努力提高市民精神文化水平,加快建设“文化大市、文化强市”步伐,通过三年的努力,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意度得到不断提高,文化权益保障创建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的测评标准和要求,为实现省会南昌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三、 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制环境创建工作的领导,决定组建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如下:
组 长:王国昌
副组长:刘国产、法剑明
成 员:涂远忠 连小建 文安元 王 静 郑 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制环境创建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国产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局社文处,文安元为联络员。
四、 工作职责
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重点了解市民对政府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收集、整理、提供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意度相关资料,做好接受问卷调查的充分准备。
A>85%,B>80%,C≤80%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我市文化新闻出版工作实际,坚持用先进的文化教育人、引领人,调动全市各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一)大力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文明城市创建打下良好的基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距文明城市创建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近期要下大力气解决设施不全、人员不齐、功能淡化的问题。乡镇综合文化站目前虽已建成,但专业人员缺乏,无配套器材,无活动经费,致使各种文化活动难以展开;文化馆馆舍面积不足,办公条件差,投入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博物馆安全设施仍然存在一些漏洞,馆藏条件差,展厅不足,难以全方位展示我市丰富的文化遗产;图书馆可供阅览的场地狭小,尽管已建成电子阅览室,但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操作,现阶段还难以正常运行。所有这些诸多因素的存在,都需要我们多方努力,全力克服困难,不断丰富创建内涵。
(二)大力开展各类文化展演活动,为文明创建搭建平台。为了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今年要坚持发挥先进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举办大型文艺展演活动,着力推出第八届南昌市民间艺术团队优秀节目汇演、第二届南昌市广场舞蹈大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农民工才艺大展演活动、南昌国际军乐节等一系列活动,大力营造文明城市文化氛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各区要继续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节、庙会、书画展等活动,通过各类文化展演活动,丰富城乡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文明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博物馆,纪念馆要推出面向形式多样的陈列展活动面向群众免费参观或参与。
(三)各方配合,通力协作,共唱文明创建一台戏。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充利用文化新闻出版局的工作职能,上通民意,下解民情,深入扎实工作。文化馆要负责全市文化活动,积极传播先进文化,为乡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不断培养文化人才,开展文化帮扶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博物馆要全天候免费开放,提高免费开放后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文物普及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各类档案资料,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全省的验收,野外文物保护要进一步落实保护经费,充实保护人员,确保安全无事故。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民开放,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大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开展图书阅览,进行科技培训。
(四)加强“非遗”保护,守住精神家园,丰富精神食粮。在初步摸清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底子的同时, 继续申报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的工作,不断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近期非遗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进家庭等“六进”活动,为文明创建活动增色添彩。
五、工作步骤
为做好三年创建工作安排,实现突出重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全面达标的目标,创建工作可总体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月—2013年3月):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出台法制环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查找不足,明确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
第二阶段(2013年3月—2013年12月):创建实施阶段。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法制环境创建之“文化权益保障”的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逐项抓好落实,按期完成2012年度、2013年度创建材料的任务。
第三阶段(2014年1月—3月):自查验收阶段。接收市法制环境创建领导小组对各有关单位的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每项指标达到测评A类标准。
第四阶段(2014年4月—9月):全面迎检准备阶段。制定具体的迎检接待方案,完善创建背景材料,做好一切迎检工作。
第五阶段(2014年10月—12月):总结工作阶段。全面总结全国文明城市法制环境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制环境创建工作在市法制环境创建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有关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为创建工作提供各项可靠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并做好今年的法制环境创建测评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围绕自身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于3月底之前交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制环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局社会文化处),并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查找工作差距,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围绕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将创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落实领导分工,落实责任人员,落实时间进展,不折不扣地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