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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文化活动的通知

2013-05-14 点击量:

洪文社字[2013]14号

各县(区)文广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图书馆、市群艺馆: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现就2013年“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围绕缅怀先烈、纪念先人的主题,立足群众乐于参与和便于参与,组织开展送关爱献爱心、节日民俗及文化娱乐活动,深入挖掘节日内涵,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文明新风和优秀民族文化,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二、活动内容

1、开展节日民俗活动。深挖清明节文化内涵,举办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清明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加诗文朗诵会、诗词歌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组织城乡社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开展送关爱献爱心活动。组织志愿者看望慰问为祖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老人,积极开展送关爱献爱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清明节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2、与当前工作结合。要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志愿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地特色人文教育资源,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

3、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主题文化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追思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之风的浓厚社会氛围,积极反映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4、注重协调联动。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引导、加强协调,会同宣传、文联等部门组织各界群众、文化志愿者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记录信息,于4月6日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社会文化处。联系电话: 83986873,电子邮箱:81671929@qq.com。

 

附件:“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记录表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3年3月27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7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文化活动记录表

 

活动项目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单 位 盖 章

 

 

 

 

 

 

 

 

 

 

附:宣传报道资料、活动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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