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社字[2013]16号
关于做好2013年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补充调查和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非遗中心:
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做好2013年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补充调查和推荐上报工作的通知》(赣文社字[2013]20号)精神,现就传统村落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补充调查和推荐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我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在农村,传统村落保留着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由于保护体系不完善,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消失或遭到破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化空间——传统村落迫在眉睫。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全面掌握我国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其生存状态,是认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的重要依据,是摸清并记录我国传统文化家底的重要工作。
二、补充调查对象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该传统村落应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2012年,全国各地共登记上报了11496个传统村落,推荐了5121个村落申请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经评审认定,我市有3个传统村落(分别是进贤县温圳镇杨溪村委李家村、进贤县文港镇晏家村、安义县石鼻镇罗田村)列入了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另有一些传统村落初步认定有一定保护价值,但因资料不全,不能确定其保护价值(我市有4个,分别是进贤县架桥镇艾溪陈家、进贤县文港镇曾湾自然村、安义县石鼻镇安义古村群、南昌县三江镇三江村委前后万村)。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文化、财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建村[2012]58号)以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非遗工作者需补充上述4个村落的资料,重点是核实村落名称、村落基本信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数量,补充近期拍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照片和说明。
此外,各级非遗保护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调查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对2012年传统村落调查未覆盖地区和调查不够充分地区的补充调查,发掘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
三、调查组织
2012年已登记上报传统村落的补充资料由各文化部门送当地县级住房城乡部门通过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上报。补充调查新发现的传统村落要按照调查通知的要求填写《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上报(信息系统网址GI为:http://village.mohurd.gov.cn)。登记上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新登记名单和需补充资料的4个传统村落的登记表文本(一式两份)由文化部门协助当地县级住房城乡部门于2013年5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社文处联系。联系电话:83986873 81671929@qq.com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3年4月16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2013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