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社字〔2013〕24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文广局(社发局)、财政局:
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设立以来,对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近来,部分开发区来文反映,由于当地行政区划有所变动,原有的资金安排名单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需要更新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下拨资金准确到位,根据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填报江西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所涉行政区划调整及相关表格的通知》(赣文社字〔2013〕32号)文件精神,现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所涉行政区划调整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填报《2013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所涉行政区划调整情况表》和《南昌市独立于所在地乡镇之外的农林垦殖场情况调查表》,以县区为单位进行汇总,于2013年6月6日前分别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上报。
电子信箱:2493478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所涉行政区划调整情况表》
2、《南昌市独立于所在地乡镇之外的农林垦殖场情况调查表》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南昌市财政局
2013年5月31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南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