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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4-05-09 点击量:

洪文纪发[2014]3号
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五一、端午将至,为严控公车私用以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违反工作纪律等“节日病”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有关精神,现就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提醒。明确严禁十项内容,即: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除值班或必要的公务活动外,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停驶。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以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以钱为注”的变相赌博;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以外出考察、组织各类活动为名以及安排由当地公款接待的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将旅游、吃喝、用车等费用转嫁给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居民区内“一桌饭”、偏远少人的休闲场所公款吃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假日及其他时间滥发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和单位干部职工联欢活动;严禁收送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行为。
  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并注重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三、通报曝光。局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通知中明确禁止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按照“倒查追究”要求,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局纪委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违反通知要求的问题。举报电话:83986902,举报邮箱:821283348@qq.com.
中共南昌市文化出版局纪委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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