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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情况通知

2015-08-27 点击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今年以来,我局系统多数单位和机关处室均能按有关要求组织好“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绝大多数参加活动人员责任心强,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酷暑炎热、冰天雪地都能够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勤,较好地完成了市创建办赋予我局的文明创建任务。但也有个别同志落实有关规定不到位,有的不到岗,有的不按一顶帽子、一块牌子、一面旗子、一个哨子等规定携带装备,有的不在指定范围值勤,有的到岗不作为,存在与人闲聊、玩弄手机、不文明举止等现象,受到市创建办通报,给我局文明创建和文明单位评比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组织落实好我局“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活动,切实纠正我局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存在问题,7月9日,局里专门召开会议,就今后一个时期“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活动存在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活动纪律和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根据南昌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关于第十五届南昌市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洪文明办[2015]29号)规定,“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已列为评选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占10分分值;市督导组检查到活动单位出现一次违规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因此,各级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单位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好有关规定,值好一天勤,站好一班岗,负起一份责,切实完成好志愿服务任务。
二、切实严密组织,加强协调。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局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将人员落实到位,局活动办每周五(节、假日前一工作日)提前通告带班领导和责任人,履职督导,到岗到位,参加活动前一工作日,责任人要督促参与人员按规定要求按时到岗。如遇特殊情况与轮值上岗服务时间接点有冲突,相关单位或处室须提前2—3天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直属机关党委)报告,由活动办公室统一调整,重新安排;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到岗,事前与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人沟通,及时调整好上岗人员,以确保志愿服务活动不留空档,落到实处。
三、切实健全制度,严明奖惩。一是通告制度。局活动办每周五(节、假日前一工作日)将下周活动安排通告带班领导和责任人。二是通报制度。自7月份开始,局活动办对落实情况每周网上进行一次讲评,每月进行一次通报。三是督导制度。带班领导将不定期到现场检查落实情况,各单位和处室领导人要督促人员按时到岗,依规值勤,文明值勤。凡是因违规问题,含缺岗、迟到、早退、临时脱岗、站错岗位、装备不全、岗上不作为等行为受到市里督查通报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向局活动办作出书面说明,并扣发带班领导、处室负责人和当事人当天补贴。连续出现违规的单位和人员,局纪检监察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中共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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