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新风尚,大力推进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洪公节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2日至18日
活动主题:节能领跑、绿色发展
二、主要活动及工作要求
围绕“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主题,通过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调动本单位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职工的节能意识。
1、张贴节能海报:在单位办公区域张贴(悬挂)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等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局属各单位自行制作节能海报,并张贴(海报电子版在群共享下载),利用LED显示频进行宣传。
2、播放节能视频:组织集中观看节能微视频,局属各单位组织全单位职工观看(视频在群共享下载)。
3、两微一端发布: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发布节能知识、日常节能小窍门等,对职工、市民节能意识和方式进行引导和指导。
4、倡导低碳生活:
(1)停驶私家车,采取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公交车等出行方式;停驶办公用电梯,倡导步行上下等。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调整各办公室的室内温度,室内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做到室内无人时关闭一切电源。
(3)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办公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耗电材料。
5、活动广泛参与:组织职工参加市公节办举办的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活动。(时间:6月14日上午9:30至11:30;地点:市行政中心国旗广场前;内容: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驾乘体验新能源汽车)
三、有关要求
1、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局属各单位将活动安排和总结报局办公室。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