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局,各旅行社:
2017年2月1日,国家旅游局在我市督查时发现,中国旅行社总社江西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我委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中国旅行社总社江西有限公司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内容不完整,超范围经营赴台旅游招徕业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社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28条和《旅游法》第29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55条和《旅游法》第95条的规定,我委对中国旅行社总社江西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00元,两项并处三万元行政处罚。
签订规范、有效的旅游合同是旅游经营活动中重要环节,是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未取得赴台资质擅自招徕赴台游,也是各级旅游部门依法监管的重点。本案的发生,表明仍有部分旅行社未充分认识旅游合同规范性签订和经营规范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依法经营意识淡薄,“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仍然突出,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希望广大旅行社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和管理水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南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