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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南昌县维也纳酒店(南昌新洪城大市场华侨城店)等两家酒店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

2021-11-04 点击量:

南昌县维也纳酒店(南昌新洪城大市场华侨城店)、南昌县林兴利恒酒店

按照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对2020年度申报的南昌县维也纳酒店(南昌新洪城大市场华侨城店)、南昌县林兴利恒酒店进行评定检查。评定结果认为达到三星级饭店标准。经研究,兹批准南昌县维也纳酒店(南昌新洪城大市场华侨城店)、南昌县林兴利恒酒店为三星级旅游饭店。

特此批复。

    南昌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1528


关于批准南昌县维也纳酒店(南昌新洪城大市场华侨城店)和南昌县林兴利恒酒店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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