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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江西艺术节·江西省第十三届少儿艺术节(南昌赛区)第二届南昌市少儿艺术节作品征集开始了

2022-05-27 点击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根据第八届江西艺术节·江西省第十三届少儿艺术节总体要求,南昌市将组织开展第八届江西艺术节·江西省第十三届少儿艺术节(南昌赛区)暨第二届南昌市少儿艺术节。通过形式多样的少儿文艺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少年儿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从小培养爱党爱国情怀,并充分展示素质教育和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全面展示南昌市少年儿童在党的关怀下幸福成长的美好时光,以推动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南昌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承办单位:南昌市文化馆、各县(区)文广新旅局、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教文体办,湾里管理局文旅办
协办单位:各县(区)文化馆、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安义县文化中心,湾里管理局文化馆

参赛门类
本届少儿艺术节将举办四项具体活动:
舞台综艺大赛
合唱大赛
美术书法大赛
残疾人青少年艺术大赛

赛事安排
初选阶段:5-6月。
选拔阶段:6-7月中旬。
集中展演、展览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年龄须在16周岁以下(200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的少年儿童和残疾人青少年。

参赛要求
舞台综艺大赛
1.形式:音乐、舞蹈、戏剧、曲艺
2.要求:
(1)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
(2)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人;
(3)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4)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戏剧、曲艺类作品剧本可自创、改编或沿用已有剧本。不允许成人助演助唱或伴舞。
3.截止时间:6月30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文化馆  李帅、陈红西
电话:18070082152、13077921155
电子邮箱:1711510532@qq.com

合唱大赛
1.队伍:以学校或社会少儿合唱团体为报名单位,人数30人至50人。合唱指挥身份不作限制。
2.曲目:每个团队演唱两首曲目,均为二声部以上(含二声部)合唱歌曲,两首歌曲演唱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伴奏: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5件以下)或无伴奏,不得使用合成伴奏音乐。
4.截止时间:6月30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文化馆  丁爱华、连笑雨
电话:13184579468、15070408823
电子邮箱:1711510532@qq.com

美术书法大赛
1.参赛作品要求:健康向上、构思新颖、主题突出,有较好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题材不限。
2.参赛作品尺寸:美术作品画种不限,尺幅在200cm×200cm以内,书法作品软硬笔书法均可,尺幅六尺以内。
3.截止时间:6月10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文化馆  吴帆、肖肖
电话:13707912915、13870806805
电子邮箱:563705044@qq.com

残疾人青少年艺术大赛
1.形式:音乐、舞蹈、戏剧、曲艺。
2.内容:紧紧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主题,反映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为主要内容,充分体现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用艺术体现生活,讴歌新时代精神。
3.要求:
(1)音乐节目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
(2)舞蹈节目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24 人;
(3)戏剧、曲艺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
节目确需健全人协助演出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能超过表演者的 50%且不能担任主要角色,健全人演员不作为表演者参加评比(演员信息表中须注明)。节目编创者、辅导者应控制在5人(含5人)以内。戏剧、曲艺类节目剧本可自创、改编或沿用已有剧本。
4.截止时间:6月30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文化馆  陈红西、董林
电话:13077921155、13698091099
电子邮箱:1711510532@qq.com

其他要求
(一)2022年1月以前已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奖项的作品(含机构收藏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二)舞台综艺大赛、合唱艺术类、残疾人青少年艺术大赛以报送视频形式参赛,作品报送视频时,只能出现作品名称,不能出现其他信息。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 25fps,码流不低于 8Mbp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格式为JPEG。美术书法类作品需写明作品名称、作品尺寸、创作年代、作者姓名、作者年龄、报送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勿装裱,概不退还。
(三)除戏剧、曲艺类作品外,其他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有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造成第三者权益损失,参加活动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主办单位对所有作品享有研究、收藏、出版的权利,同时享有在相关活动、资料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录像拍照、印制光盘、编辑作品集、相关书籍或用于展览、宣传等)的权利。凡参加活动的作品均视为同意以上约定,不再另付稿酬。
(五)舞台综艺大赛作品提交视频、剧本、曲谱、演出剧照等资料;合唱大赛作品提交视频、合唱谱(五线谱)、演出剧照等资料;美术书法大赛作品报送原稿和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县(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创作年代);残疾人青少年艺术大赛需提交节目视频、剧本、曲谱、演出剧照等资料。
(六)参赛者发送节目视频、表格和相关要求材料到制定邮箱时文件标题务必注明所报名参加的大赛门类(舞台综艺大赛、合唱大赛、美术书法大赛、残疾人青少年艺术大赛四选一)。
(七)参赛者请到所辖县区文化馆进行报名。

奖项设置
各项大赛均设等级奖项,颁发获奖证书,奖项数量根据开展情况合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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