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 龚小兰 | 自然人 | 360***********0048 | (洪)文综罚字〔2022〕57号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 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给予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 | 没收违法所得八千零八十元,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2/12/07 | 2099/12/31 | 2023/12/07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江西众诚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03MA38JBRT25 | (洪)文综罚字〔2022〕55号 | 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 江西众诚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给予行政处罚 |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 | 罚款人民币1万元 | 2022/12/13 | 2099/12/31 | 2023/12/13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南昌新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0206077960X4 | (洪)文综罚字〔2022〕54号 | 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 当事人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行政处罚 |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1万元 | 2022/12/12 | 2099/12/31 | 2023/12/12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江西一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06MA3ABRCU7B | (洪)文综罚字〔2022〕70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图书出版业务 | 江西一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图书出版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 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出版物80本,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2/12/07 | 2099/12/31 | 2023/12/07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曾煜埼 | 自然人 | 360***********1716 | (洪)文综罚字〔2022〕77号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 曾煜埼在网上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图书,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予以处罚 |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罚 | 没收图书40本,没收违法所得13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2/12/12 | 2099/12/31 | 2023/12/12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南昌新洋图文广告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06MA3ADCL25A | (洪)文综罚字〔2022〕63号 | 涉嫌未经许可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 南昌新洋图文广告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该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违法事实清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细化标准的规定予以处罚。 |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细化标准的规定予以处罚。 | 给予当事人没收出版物,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2/12/07 | 2099/12/31 | 2023/12/07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