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具体而言,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特种作业操作证、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等。
特种作业潜在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伤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如果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江西仁安特种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一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从事焊接工作
2022年7月31日,南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南昌县八一乡后曲村江西仁安特种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陆某正在从事焊接工作。经查,江西仁安特种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员工陆某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从事焊接作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第七款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和参照《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一档(有3人以下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已执行到位。

南昌万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聘用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
2022年8月9日,青云谱区应急管理局在南昌万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聘请无焊接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情况,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制止企业违法行为。并于8月10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
经调查认定,南昌万哩车厢制造有限公司聘请无特种作业资格人员上岗作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人民币7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已执行到位。

2022年11月11日,新余市渝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新余市良山世圣机械制造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1名正在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处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新余市渝水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厂予以行政处罚。
吸取教训:
近几年,因无证上岗引起的事故、处罚屡见不鲜。生产经营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始终秉持安全责任重如山的理念,严格遵守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消除安全隐患。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应通过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端口(http://cx.mem.gov.cn)进行查询,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聘用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