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 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玉网城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06MA35JWEP1Y | 黄志林 | 身份证 | 360**********2497 | (洪)文罚告字[2023]52号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玉网城接纳未成年人进行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 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江西省文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第五编号细化标准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0.3 | 2023-5-16 | 2099-5-16 | 2024-5-16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