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公布2023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办理了一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现向社会公布以下案例。
一、导游私自承揽业务案例
——关键字:导游、私自承揽
南昌市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黄某涉嫌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经查实,当事人黄某未接受旅行社委派,为2022年6月18日“宜春一日游”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023年3月2日,南昌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整,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并暂扣导游证15日的行政处罚。
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例
——关键字:未经许可、旅行社业务
南昌市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王某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经查实,当事人王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招徕、组织56位旅游者参加“宜春一日游”旅游活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3年3月2日,南昌市文广新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133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