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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行政处罚公示

2024-02-01 点击量:

序号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2] 行政相对人类别 [3]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4] 违法行为类型 [5] 违法事实 [6] 处罚依据 [7] 处罚类别 [8] 处罚内容 [9]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12] 处罚决定日期 [13] 处罚有效期 [14] 公示截止期 [15] 处罚机关 [16]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7] 数据来源单位 [18]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9] 备注 [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1] 工商注册号 [22] 组织机构代码 [23] 税务登记号 [24] 事业单位证书号 [25]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26] 法定代表人 [27]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28]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29] 证件类型 [30] 证件号码 [31]
1 南昌激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60125MA35H3243H 金龙 身份证 360***********0517 (洪)文综罚字〔2023〕169号 在规定的时间以外营业 南昌激流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的规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违法经营额290.57元为违法所得。参照《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编号4)的规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90.57元,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0.1 0.029057 2024/01/12 2099/12/31 2027/01/12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11360100343174360P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1136010034317436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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