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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10355354186X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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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小忠 |
身份证 |
362***********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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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综罚字〔2023〕137-1号 |
江西环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
江西环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第一款: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境内旅游;(二)出境旅游;(三)边境旅游;(四)入境旅游;(五)其他旅游业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和《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编号125规定“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裁量层级。参照较重程度裁量情形对应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6.4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128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28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裁量标准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 |
没收违法所得94297.18元,罚款97946.98元,并责令停业整顿10天(停业整顿时间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3日)。 |
9.794698 |
9.429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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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3 |
2099/12/31 |
2027/2/23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11360100343174360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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